产假是否可以委托别人代写假条交给领导
点击:
次 添加日期:2012-03-24 [
打印 ] [
收藏 ] [
关闭 ]
生育待遇制度是国家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假期、假期待遇和医疗服务三部分内容。其中,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24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20天。如果您的确存在行动不便等问题,可以委托亲属,带齐相关证明材料,代交假条。
若您仍有疑问,可向县教委咨询(联系电话:4567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