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已经成功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十类人员;
2.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
二、办理地点
申请人创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保所
三、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担保人或抵押物相关资料等。
四、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75万元。
五、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六、贴息标准
财政部门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三分之二,第三年贴息三分之一。对于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如有疑问,请联系铜梁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农村劳务管理开发科,联系电话:023-4564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