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实行“两证合一”

“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方便了!”近日,记者从区工商分局获悉,从2016年12月1日起,我区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以前,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跑两个部门分别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提交的各种资料多、时间较长,‘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只需前往辖区工商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开业申请材料,就可领取一张‘两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科负责人李青川介绍,“两证整合”后,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如果个体户手续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还可当场进行申请,当场发证。

此次“两证整合”改革不设过渡期,自愿办理换证。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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